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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同志事迹材料
张辉,男,汉族,现年37岁,本科文化,中共党员,二级检察官。现任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政委。
入检以来张辉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如一,处处做到模范带头作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多次受到表彰,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先后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洛阳市优秀检察干警”、被洛阳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被洛阳市团市委、综治委等十三个部门联合授予“洛阳市优秀青年卫士”、被县委政法委授予“优秀政法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10年我县“7.24”洪灾发生后,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张辉同志在第一时间积极投入抢险救援工作一线。多次与其他干警奔赴重灾区潭头镇,冒着烈日,入村包户,及时了解灾情,参加救灾排险,为灾区积极捐款。在救灾中,按照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该同志被抽调到县防汛指挥部维稳联络组进行灾后维稳工作,在维稳联络组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工作规定,吃、住在值班室,24小时不间断值班,接待灾后上访群众25余人次,处理灾后上访事件17余件,有效的完成了各项维稳工作。在县防汛指挥部做稳控工作期间,他接到一名因洪灾导致家庭困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面临中途辍学的贫困大学生陈富娇同学的求助,接到求助后,该同志马上向院党组进行汇报,并以院团委名义写出向陈富娇同学捐款的献爱心捐款倡议书,向全院青年干警发出捐款倡议,全院26名检察干警捐款5000余元,其中张辉同志再次捐款500元,后该同志又专门到县民政部门为其协调扶贫助学资金500元,在大家的共同资助下,使得陈富娇同学重返校园,继续完成学业。抗洪救灾期间该同志坚守在抗洪一线连续奋战了200多个小时,完成了指挥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救灾稳控工作取得胜利做出突出贡献。
张辉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勤奋向上的内在品质,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诠释着一名检察干警良好的人格素质和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