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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院情简介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位于栾川县城东新区,侦查技术大楼于2008年11月建成使用,建筑面积8900m。现有内设机构5个,在编干警48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5人。该院虽地处偏远、院小人少,仍不忘初心、奋勇前行,始终秉承“小院巧作为”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队伍建设高质量、以办案工作高质量引领服务发展高质量。年终综合考评连续多年位居全市先进行列,是“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河南省文明单位”,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控申接待室荣获“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称号,驻所检察室荣获“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法律政策研究室是全省唯一的检察调研基地。承办的“二十年前学生打老师案”被列为“全国十大刑事案件”;探索实施的“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重大创新品牌项目,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学习推广,分别被列入2020年度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爱民实践服务承诺事项》。

亮点工作

2018年:

1.出台《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约法三章”暂行规定》,县委书记对此进行批示进行批示,转发全县学习。《检察日报》予以报道。

2.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检察长学习笔记”征文活动中,“检察长笔记”被评为“百优笔记”。

3.“陈艳武的初心故事”被《检察日报》大篇幅报道,被最高检官网专版刊登报道。

4.“洛小未在栾川2018金秋开学第一课”活动,实施网络同步直播,观看人数近10万人,相关做法被高检、省、市检察院转发。

5.举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省、市检察院领导和法学教授参加,与7个相关委局会签了《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成全市第一个“青山绿水我守护,公益诉讼随手拍”微信举报平台。

6.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侦防转隶背景下法律监督工作研究》,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课题奖。

7.举办“检察工作请您来监督”——2018“检察开放日”群众代表网络海选活动,2万余人参加网络答题。

8.“基层院检察长谈转型发展”活动中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一等奖。

9.提出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发展“六个一”工作法,在7家企业建立“检企共建联系点”。

2019年:

1.“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重大创新品牌项目,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检察日报》、河南电视台专题采访报道。

2. 妥善办结涉案1.1亿元、涉及158名被害人的谢某特大非法集资案。

3. 依法办理我县首例涉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两名尼日利亚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4. 依法提起公诉的“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被列为“2019年度全国十大刑事案件”。

5. 栾川零三一五粮食储备库三座仓库被不当执行问题,通过及时发送检察建议,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损失300余万元。

6. 积极保护民营企业,与县工商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保护合力。通过立案监督帮助我县一家重点民营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相关法律纠纷,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

7. 建成党建活动室和家风家训馆,创建党员法治宣传团队,探索构建“标准化+”党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