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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
2026年1月22日
各部、室:
2026年1月15日下午,省院“豫检大课堂”会议中,我院因参会人员中途缺席、纪律松散等问题被市院点名通报。此次事件反映出我院纪律作风不严不实、干警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为严肃会风会纪,提升检察形象,推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应参会93人,请假5人,值班3人,需参会87人。会前签到44人,未签到43人,会中督查13人参会,中途离席13人说明情况,其他中途离席18人未说明情况,会末督查32人参会,截至会议结束,中途离席且未履行报备手续、未参会的3人。
二、处理决定
经研究,对会前已签到、会中未报备离席的庞溢文、刘玉珂、王慧慧、赵瑜、白全忠、朱云鹏、焦东霞、王玉洁、郝浩、张晓南、刘向阳、景于洋、周国栋、付梦雨、韩凤格、范雯戈、张智佳、乔迪18人进行提醒教育。
其他未参会人员具体情况: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丽华与检察二部刘亚楠、张筱琪共3人参加公益诉讼条线在吉利培训基地的会议,尚未返回;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道川、专职检委李艳艳带领一部18人共计20人干警参加刑检条线培训;
办公室吴占京、张建峰、党义哲、刘红涛4人出差;
第三检察部魏松立、赵甜甜、张泽宇3人到庙子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实地检查;
单位值班:3人,杨坤、胡柏鸽、徐若涵;
其他人员:10人,王俊晓、陈艳武、周飚、王建军、孙建生、郭永强、马景栓、李作仁、刘士辉、曲爱伟。
三、整改措施
1. 强化思想责任。院党组会上对会风会纪提出的相关要求,各部门进行学习传达,会议组织部门要履行好会风会纪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通知传达到位、人员组织到位、纪律提醒督促到位。
2. 规范参会流程。确无法参会的,要严格执行会议请假报备制度(需经每次参会的最高级别领导同意);紧急情况需报告会议组织领导;参会人员要按时签到、手机静音、认真记录,杜绝迟到早退。
3. 严格督查问责。检务督察室对各类会议全程监督,采取“三拍照”形式对“会前签到、会中督查、会末点名”进行核查,会后印发检务督查通报,对违反会风会纪问题“零容忍”。
4. 推动工作落实。各部门举一反三排查作风问题,将改进会风与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结合,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具体行动,展现栾川检察良好形象。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