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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赵育彬
2025年6月18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我院作风建设,2025年6月18日,我院专门组织开展了上班期间是否饮酒、公务用餐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四方面专项督查行动。此处督查旨在强化干警纪律意识,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杜绝饮酒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损坏检察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发生。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督查工作由院领导班子李艳艳、庞溢文以及检务督察室相关干警带队开展。通过使用专业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测,认真排查每一位干警的饮酒情况。同时,还对考勤纪律、着装规范等相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同步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通过细致督查,我院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干警在上班期间饮酒的现象。这充分体现了我院检察干警较强的纪律意识和职业素养,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此类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纪律自觉性,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