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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督察通报6.11

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赵育彬

2025611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我院作风建设,2025611日,我院专门组织开展了上班期间是否饮酒专项督查行动。此处督查旨在强化干警纪律意识,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杜绝饮酒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损坏检察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发生。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督查工作由院领导班子张丽华、李芳以及检务督察室相关干警带队开展。通过使用专业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检测,认真排查每一位干警的饮酒情况。同时,还对考勤纪律、着装规范等相关工作纪律执行情况进行同步检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严格落实。

通过细致督查,我院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干警在上班期间饮酒的现象。这充分体现了我院检察干警较强的纪律意识和职业素养,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强工作纪律作风建设,不定期开展此类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到位。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高度的纪律自觉性,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投入到检察工作中,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5611

 

 


文章来源:  时间:2025/6/11 11:35:00  浏览:3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