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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杨可非 周佳丽 何玉卓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赵育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 “强化检察机关对执行活动全程监督”,为深入落实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对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切实破解民事执行难题,守护司法公信力,3月20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与栾川县法院执行局深度联动,开展民事执行案件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以法检合力织密执行监督网,让被执行人无处遁形。
一、聚焦专项行动,
筑牢监督防线
清晨7时,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干警便整装集结,与栾川县法院执行队伍并肩出发,深入执行一线开展工作。此次专项行动中,检法双方打破部门壁垒,构建实时联动、全程协同的工作模式,检察干警全程参与执行过程,既当好执行工作的“监督员”,又做好执行攻坚的“协作员”,与执行法官共同探索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程序实时监督、全流程监督的实践路径。
二、强化全流程监督,
提升司法公信
执行现场,检察干警紧盯执行环节关键节点,对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对执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问题提供检察意见;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传等执行措施,精准发力推进案件执行。检法双方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步调一致,针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被执行人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等难题,共同研判案情、制定执行策略,形成了“检察监督 + 法院执行”的强大工作合力,有效破解了以往执行工作中监督滞后、单打独斗的痛点问题。
三、以监督促公正,
以守护暖民心
此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执结一批涉民生民事执行案件。行动中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5人次;成功执结案件7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9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54.9万元,依法清腾司法拍卖房产1处,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深化与法院的常态化、制度化协作机制,不断完善民事执行全程监督体系,推动检察监督从“事后纠错”向“全程防控”转变,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检法协作,让司法公正落到实处,为栾川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保障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