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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杨可非 周佳丽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文物不是“沉默的资产”,而是民族精神的载体。近日,栾川县检察院结合上级院部署开展的“三名保护(名城、名镇、名村)”“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就辖区“河南大学旧址文物保护案”组织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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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的历史,亟待法治守护
1939年,河南大学为避战火西迁栾川潭头镇,在深山中坚持办学,农学院旧址、听雨楼等建筑见证了“教育救国”的烽火岁月。80多年后,这些承载着近代高等教育史的省级文保单位,却因年久失修、安全隐患等问题陷入危机。
为何需要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负有保护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栾川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盾,剑指文物保护难题,联合多方力量为河大旧址群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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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场查看到召开听证会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一体办案,省院第八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马军、市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梁利超专程到栾川指导此案办理。听证会前,栾川县检察院邀请河南大学软件学院副院长赵树宏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到文物现场进行“问诊”,对河南大学旧址存在管护、修缮和保养的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查看。
5月14日上午,听证会伊始,具体办案人员首先介绍了案情基本情况和听证相关问题。
随后,栾川县文旅局代表、栾川县潭头镇人民政府代表分别就文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进行了陈述,并表示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积极依法履行职责。
之后,河南大学代表建议:针对文物保护不规范问题能及时修复,希望大家今后能在文物保护相关工作领域内多开展交流。
听证员对该院该次检察机关督促潭头河南大学旧址保护工作給予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该院主动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
经过听证员评议,一致同意该院对栾川县文旅局就潭头河南大学旧址保护不到位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改。
人民监督员高度评价此次检察机关听证会,并希望行政机关能完善相关机制,期望各方配合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省、市检察院领导指出:基层院要强化法治保障,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文物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要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潘萌检察长表示:河大旧址具有极高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检察机关希望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的重视,在全县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
听证会最后,栾川县检察院当场向栾川县文旅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当无人机掠过听雨楼的飞檐,这场司法与历史的对话正在重启文明记忆。栾川县检察院希望通过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之诉”、“督促之诉”的作用,将社会力量凝结在一起,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