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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 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物流寄递渠道的监管力度,保障“双节”期间物流、快递业安全运行,及时堵塞寄递业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元旦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平安寄递”专项行动,针对重点安全制度落实、收寄台账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在专项行动中,检察官认真查看各物流寄递点经营场所日常管理制度、实名登记台账、收寄信息登记系统、从业人员配备与培训、物流场所监控设备等情况并做好记录工作,同时向物流寄递点从业人员解读国家物流寄递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检院制发“七号检察建议”的重点内容,要求各物流企业要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实施贩卖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栾川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推进“七号检察建议”落实落地,压实寄递行业企业主体责任,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移送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大力宣传寄递安全治理和法律知识,提高群众对“七号检察建议”的认知度,提升群众寄递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