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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宋建国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10月1日至10月31日
检务督察通报
一、上班签到情况(未签到次数)
王 哲4次 党义琼2次 刘晓萍4次 张建峰5次
郑 扬2次 郝 浩4次 王 兵3次 李作仁2次
常仁松4次 李艳娜2次 马 霄1次 张晓楠2次
杨红梅1次 刘伊琳4次 张丽华12次 蔡晨煜4次
徐英豪4次
以上人员均履行请假手续。
二、车辆使用情况
本月共抽查三次:
10月8日抽查一次,豫CB686警,检察一部干警周旭去栾川县法院。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
10月15日抽查一次,豫CB303警,检察三部干警李艳娜去谭头镇中学。豫CB659警,政治部干警胡志飞去重渡沟管委会。豫CB358警,张建峰和检察一部干警去市院。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10月22日抽查一次,豫CB658警,刘红涛和办公室干警去大青沟。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三、检务督察情况
本月共开展督察2次,通过带班领导专项督察2次,对我院全面工作进行督察,分别对疫情防控,假期值班,节后上班工作纪律,办公卫生等全方位进行督察,对疫情防控,上班纪律存在不足进行通报整改。其它我院各项工作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