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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宋建国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7月1日至7月31日
检务督察通报
一、上班签到情况(未签到次数)
党义哲11次 范洪飞6次 郑 扬2次 李 芳3次
邓辉辉3次 常仁松19次 李延鹏2次 张建峰1次
姜金涛6次 李艳艳4次 刘亚楠2次 董航航9次
张玉萍4次 张泽宇2次 宋建国9次 王亚飞4次
原 琳10次 杨红梅3次 刘晓萍3次 景于洋1次
白全忠2次 许道川8次 王 哲12次 杨静兰4次
孙中华2次 党义琼1次 王 兵8次 徐晨曦1次
王玉幸1次 刘红涛1次 许丽君2次 张宗航6次
马景栓2次 段鹏广2次 刘伊琳2次 孙建生1次
以上人员均履行请假手续。
二、车辆使用情况
本月共抽查三次:
7月7日抽查一次,豫CB303警,刘红涛和检察二部干警洛阳汇报案件。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
7月16日抽查一次,豫CB658警,检察一部干警周旭去潭头。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7月26日抽查一次,豫CB686警,检察三部干警徐英豪去看守所,豫CB518警,检察一部干警王兵去法院和看守所。其他车辆均能按规定停放,无私自外出或乱停放现象。
三、检务督察情况
本月共开展督察20次,根据我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检务督察室根据122工作制度,每日一次督察,通过督察,我院各项工作整体保持比较好,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通过带班领导专项督察4次,对我院全面工作进行督察,我院干警党义哲、王哲、周旭、茹成刚、常任松分别有一次上班没有准时签到,督察发现部分办公室卫生比较差,我院部门窗户格挡出现损坏,已经通报整改,12309值班室存在脱岗现象。其它我院各项工作都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室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