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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徐晨曦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9月29日下午,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萌带领检察干警,走进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为全体师生讲授秋季开学第一课,受到了师生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栾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文华,栾川县政协副主席杨海波,栾川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世亮,栾川一高党委书记、校长徐英强等有关领导参加活动。
潘萌结合工作实际,以《法伴成长,护航青春》为题,介绍了我国法律的组成部分、中国刑法制度、罪刑的法定原则等内容,以检察机关所办案件为例讲述危险行为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潘萌的普法讲课生动活泼、深入浅出,全程采取启发互动为主、讲解为辅的授课方式,引导学生明确《刑法》的责任年龄,教育学生树立规矩意识,履行应尽义务。对今年6月1日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解析,教育引导学生懂得感恩、热爱国家、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指导学生们如何利用《民法典》保护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介绍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享有的家庭权利、财产权利及其他民事权利,引导学生了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等必要法律知识。
栾川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徐英强对授课表示感谢:“学校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保驾护航,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不断努力。”
近年来,该院坚持将“走出去”“请进来”中小学生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每年开展活动的受众达2万余人次,针对城、镇、村不同学生群体,宣传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潘萌检察长作为“法治副校长”,为栾川一高5000余名同学讲授法治课,是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同学们心中播下了颗颗法治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