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的建设
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徐晨曦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单位人事调动情况,经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11月18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党员召开党总支委员改选大会。
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规定,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以推荐候选人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王俊晓、张丽华、姜金涛、莘晓静等四名同志为党总支委员会委员。
随后,新一届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举王俊晓同志当选为党总支书记,姜金涛同志为党总支专职副书记,莘晓静为党总支纪检委员,并明确了其他委员分工。
最后,王俊晓同志代表党总支委员会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总支委员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检察”指导思想,全力以赴抓好党总支工作,积极引导每一个党员始终保持和展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