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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检务公开办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9月18日,位于栾川县石庙镇的20余亩公益诉讼修复林基地,一颗颗新苗迎风摆动,绿意盎然。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这块由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建设的全县第一处公益诉讼修复林基地正式揭牌。
栾川县林业局局长谢红伟介绍说,“我县是黄河重要支流伊河发源地和洛阳南部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涵养区,建设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就是为了探索更有效的林业生态保护途径,落实生态修复理念,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密切协作配合,完善相应机制,以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高发势头、全力修复林业生态环境为共同目标,把涉林公益诉讼做实做好,共同保护栾川的绿水青山,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如何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兼顾的问题?栾川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充分运用“两法”衔接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等手段,通过有力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生态公益,促进栾川县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及时履职。通过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问题,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保护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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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潘萌指出:“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基地”的建成,不仅是为了探索林业公益保护实现途径,更重要的是将作为林业生态的警示教育基地,以法律手段保护林业生态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开创保护治理新局面,助力栾川生态绿色发展。”
为解决打击犯罪与环境修复工作脱节,补种、复绿工作缺乏完善的制度衔接和执行平台支持等问题,该院还与林业管理部门共同推动在毁林案件中开展补种复绿工作,建立公益林补种复绿基地,旨在积极探索生态恢复性司法工作机制,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确保受损森林资源得以及时修复,实现打击与保护的双重目标,促进栾川县生态植被修复。
洛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铁峰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强化与林业及森林公安部门联合,完善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使用运行机制、完善林业生态资源保护领域协作配合长效机制,为洛阳南部生态涵养区建设及栾川绿色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