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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检察院开展 “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科室:检务公开办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11月23日,栾川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未检部门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到全县各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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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联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学生营养餐与公布的配餐食谱、数量、价格是否有差异;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克扣营养补贴情况;食材采购源头是否清楚、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肉类是否经过正规检疫等;是否存在发放劣质、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食品、没有生产许可证等食品充当“营养餐”的情况。并对学校餐厅的食材储存是否符合标准、加工食材的容器、炊具是否清洁卫生、餐厅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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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该院还与栾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对大张盛德美、金源量贩、长春超市等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商场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资质、食品包装标识、食品进销货台账及购进验收记录等内容,实地察看散装食品经营单位的烹调加工、食品留样等情况。并通过现场宣传警示的方式,督促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严把准入关,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渠道合法正规,坚决杜绝“三无”产品上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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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检查,该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校园周边营养餐及餐厅食材来源地加强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从源头上实现食品安全可控,切实保障千家万户和广大学子舌尖上的安全。


文章来源:栾川检察公众号  时间:2018/11/26 9:09:08  浏览:233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