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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务公开

工作报告

2018年工作报告

科室:办公室  拟稿人:吴占京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栾川县十二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二十五)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日在栾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银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士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顺应规范司法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年来,我们围绕中心,助力发展,坚持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使命担当。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精心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的意见》,准确把握我县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化服务措施,改进执法方式,丰富保障手段。突出抓好“重点工程、干部使用、脱贫攻坚”三个保驾护航。对市委在栾重点项目和全县重点工程,实施同步预防和跟踪服务,先后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法制宣传20余场次,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解决实际困难50余件。联合县纪委为全县党员干部举行为期一周的大型警示教育展,到场参观学习1000余人次。配合市检察院、市扶贫办在我县举办“精准扶贫、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全市扶贫领域干部400余人接受教育。先后就易地扶贫搬迁和产业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县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县委据此批示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紧紧围绕“旅游富县”战略,提出监督、预防、服务三个“全方位”工作举措,积极为旅游扶贫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

一年来,我们着眼稳定,力促和谐,坚持在执法办案中贯彻宽严相济。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3143人,经审查依法批准逮捕77100人;共受理提请审查起诉案件213296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05285人。立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对冯某故意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均在7日内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突出打击投资担保领域金融犯罪,依法妥善办理了朱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涉众型经济案件;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共监督立案此类犯罪14人;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积极贯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行为,在双方和解的前提下,不批捕或不起诉6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后帮助18名涉罪青少年重返校园。对监外执行人员加强社区矫正帮扶,先后帮教12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开展法制宣传和矛盾排查20余次,参与调处群体性事件2件。

一年来,我们肃贪反渎,惩防并举,坚持在标本兼治中促进政务清廉。共依法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6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416人,渎职侵权案件27人。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位居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位次。所办案件涉及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大要案率达到95%以上。在高检院查办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案件中,我院抽调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查办孟津县公疗医院案件,我院一举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同时,我们还积极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3人。真正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坚信打击不是目的、预防才是关键,不断采取措施强化腐败源头治理。先后在工程建设、专项扶贫等领域开展预防调查3项;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18项;共制作警示教育宣传版面 200余块,开展警示教育21次,受教育达2000余人;在全县建立招投标廉洁准入机制,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296次。

一年来,我们完善措施,提升质效,坚持在强化监督中彰显公平正义。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510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3人,追诉7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4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44人。共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3人次,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12人次;保持检察环节无超期羁押;驻所检察室再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共办理市检察院交办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督促履行职责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予以采纳;对经审查认为法院裁判无误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推行案例展示、法律解释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和解3件;与法院共同构建执行监督机制,配合完成32起“执行难”案件。先后在县公安局、综合执法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与全县15个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努力实现法律监督的关口前移和触角延伸。

一年来,我们关注民生,服务基层,坚持在化解矛盾中落实执法为民。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建立完善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评价信息的收集、反馈机制,落实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释法说理制度,先后举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3次。全面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真正把公正执法、为民执法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持续深入校园、农村、企业、社区、机关开展送法“五进”活动,共举办法治宣讲20余场次,先后有1000余人次受到教育。开展巡回便民检察22场次,就地解决群众诉求37件。按照县委要求,设置检察长信箱,受理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下访巡访机制,建成了一站式服务的控申接待大厅,开通了12309电话举报平台和视频接访系统,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26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11起,继续保持涉检信访“零发案”、“零积案”。控申接待室继续保持“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称号。

一年来,我们提高认识,保持定力,坚持在推进改革中激发工作活力。按照上级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开展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从现有检察官队伍中遴选出21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入额,按照省检察院“以案定额、以职能定额”的意见,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一线业务岗位,同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案。全年员额检察官累计办案370起,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87起。建立各类检察人员职务序列,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整合人才资源,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围绕司法责任制要求,积极落实引导侦查取证、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三项规则,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建立以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和《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办法》,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配合县纪委顺利完成反贪、反渎和预防等部门撤并及人员转隶工作,目前,9名转隶人员已到岗履职。

一年来,我们刚化作风,提升素能,坚持在从严治检中展示良好形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确保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全面贯彻执行。采取市检察院领导宣讲辅导、检察长专题授课等形式,积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党组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固树立“党建带队建,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思路,“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干警到红旗渠开展“发扬红旗渠精神、加强党性修养”专题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召开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干警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大力开展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化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为公正执法打牢基础。完善管理措施,在考勤制度中引入人脸识别签到系统,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案件回访等方式,对干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开展检务督察,有效监督防范干警作风纪律问题发生。

一年来,我们服从领导,接受监督,坚持在阳光履职中提升检察公信。充分认识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检察机关正确开展工作的根本保障。工作中,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和重要改革措施等,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不折不扣贯彻县委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尤其是严格执行职务犯罪要案请示报告制度,办理重大案件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坚决落实县委指示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邀请视察、定期走访、深入座谈、通报情况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今年就侦查监督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并根据审议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拓展监督范围,强化人民监督员对重点案件、重要办案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组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接受群众咨询90余人次,接待社会各界参观200余人次;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56条、法律文书284份,公布重大案件信息19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栾川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代进步同行,与社会发展同步,与群众意愿同心。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聚焦检察职能,狠抓司法办案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质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必须保持改革定力,勇于创新工作机制,主动破解工作难题,统筹做好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增强科学发展的实力。

一年来,栾川检察工作在奋斗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先后有33人次被高检、省、市检察机关记功和表彰,获得集体荣誉20余个;年终考核连续第6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四大班子领导、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帮助、支持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和保障全县工作大局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惩防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检察队伍专业化、检察事务规范化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步检察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公正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深入践行服务大局新使命。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将执法办案工作自觉融入依法治国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发展第一、服务为先”的执法理念,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探索更加有效的服务方式,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把执法办案成效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在更加有效地服务栾川科学发展中体现检察工作的价值。

第二,更加用心地保障民生,不断满足人们群众新期待。继续坚持下访巡访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深入开展各种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重视涉众型矛盾纠纷预警工作,完善多元化处理机制,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努力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群众营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食品更健康的环境。

第三,更加锐意地强化监督,努力适应公平正义新要求。主动创新方式方法,使改革目标落实落地,用司法责任制筑牢冤假错案防线。突出法律监督主业,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让人民群众更加信服和认可,努力做公正司法的示范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职能,积极做好诉讼程序与监察委员会侦查程序的无缝衔接,不断探索线索移交、证据交换等协作机制,形成新的工作合力,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更加严格地管理队伍,全面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抓党性锤炼,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狠抓素质提升,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顺应时代发展对检察干警执法的更高要求,全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狠抓作风强化,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强自身检务督察,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实现队伍作风建设更严、更实,做到“打铁先要自身硬”。

第五,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全力拓展提升公信新途径。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县委指示要求,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之中。坚定不移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促进自身公正执法。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春风处处竟繁华,桃李无言亦好花”。检察院的反腐历程即将画上一个阶段性的符号,但检察机关对中国法治反腐的推进作用必将被历史所铭记!我们将以崭新的姿态,继续在反腐败的道路上发挥应有作用,让“人民的名义”永不谢幕!心中装着人民,检察事业才能长青。我们将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秉持法治精神,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努力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努力为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8/4/28 10:27:04  浏览:455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