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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报告——反渎职侵权局工作报告

科室:办公室  拟稿人:  审批人:陈艳武  发布人:庞溢文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5年以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我们深刻认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县委“9+2”工作布局和“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的总体思路自觉把反渎职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精心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的意见》,使反渎工作牢牢把握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职责使命,切实把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落实到办案工作中。工作中,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确保案件办得“准”;又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和孤立办案,全面考虑办案的社会评价和导向作用,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科学统筹办案力度和节奏,防止办案对经济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确保案件办得“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摆脱办案这一单一的服务手段,积极在农业综合开发和中招加分领域开展专项调研,先后促使11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整改,有效防止扶贫项目资金流失

   二是坚持高压反腐不动摇,持续加大查案力度。2015年1月至2016年8月,我院共初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14件,立案侦查4件11人。其中,要案1件、大案2件,涉案副处级1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大要案率91%。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国家机关基层工作人员履职行为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依法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耕保规划科科长李某、房产管理科副科长张某滥用职权,潭头镇党委委员白某、国土资源所所长尚某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补充耕地专项补贴资金损失270余万元案件,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联合反贪局对县扶贫办相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进行侦查,目前已以受贿罪立案3人,渎职行为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严厉打击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领域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处了合峪镇柳坪村护林员李某玩忽职守造成林木被滥伐900余株案件,全力服务生态栾川建设。同时按照市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查办了洛阳市农工委副调研员杨某、牡丹办副主任韩某滥用职权案和新安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李某等人滥用职权案。在注重执法办案的同时,我们坚持做到打防并举。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不断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力度,共深入乡镇巡回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深入县直单位、乡镇、企业开展“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讲座20余场次,受教育2600余人。

三是坚持规范司法不动摇,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行反渎职侵权办案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考评,对办案全过程实行节点监控,对法律文书和涉案款物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讯(询)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证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犯罪嫌疑人讯问前询问病史等规定,切实维护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使用,严格执行律师会见制度,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认真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八项禁令”,加强督促检查,真正使规范司法成为自觉行为和职业习惯。严格落实违法过问案件记录、违纪违法行为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坚持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向县委、人大请示报告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坚持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依托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两微一站建设,实现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微博功能整合,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依托检察机关统一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累计公开程序性信息363件、法律文书76份。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把阳光作为最好的防腐剂。

四是坚持狠抓作风不动摇,打造过硬反渎队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深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使反渎干警在执法理念上有新转变,在侦查思路上有新突破,在改进作风上有新面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反渎职部门全体干警建立执法档案和廉政档案,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杜绝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大力开展素能培训,积极组织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专项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反渎干警主动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开展优秀侦查员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努力提高干警执法水平,激发创先争优的活力。2015年以来,我院反渎干警先后被最高检专案组抽调1人,省纪委抽调2人,有3 名干警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侦查能手”,反渎局局长赵海涛荣获“全市十佳检察官”称号。反渎职侵权工作一直处于全市先进位次,反渎局被市检察院授予“优秀反渎局”称号。

一年多来,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反渎职侵权工作社会认知度低。社会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惩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知程度不高,相当多的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个别单位领导片面强调部门利益,对办案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为犯罪嫌疑人开脱责任,法外讲情,导致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

二是刑诉法的修改对自侦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程序、执法形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反渎干警转变执法理念,提高业务水平。

三是查办职务犯罪手段相对单一。办案中缺乏必要的科技侦查手段,影响了对一些案件的及时有效查处。

四是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有待加强。虽然初步建立了与行政执法单位的联系制度,但在线索移送方面效果不明显,仍然存在有案不移送,发现难、监督难的问题。

五是办案力量不足与反渎工作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目前反渎职局在编干警仅有6人,其中2人长期抽调,办案力量有限,警力不足问题突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从五个方面寻求突破,加强和改进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是在提高认识上寻求突破。深刻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和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把反渎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增强敢于办案、秉公办案、依法办案的信心和勇气,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着力解决各种问题和困难,全面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水平。

   二是在查办案件上寻求突破。严肃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所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查办司法不公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重点抓好在工程建筑领域和扶贫开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

   三是在提质增效上寻求突破。坚持把办案力度、质量、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力度与质量、大案与小案、立案与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把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处理好办案与监督、实体与程序的关系。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加大办案力度,保持较高的办案规模,提升大要案的比例,抓好结案率和有罪判决率。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寻求突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使检察人员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解决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反渎队伍。

   五是在营造环境上寻求突破。结合办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充分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知度。警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其位,谋其政”,不当的“作为”或不尽责的“不作为”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害。自觉把反渎职侵权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法律监督之下,依靠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进一步加强与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理解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使命崇高,责任重大。我院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在更高起点上努力开创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新局面,为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  时间:2017/6/29 16:30:39  浏览:425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