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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人民检察院马明欣同志事迹材料
马明欣,男,45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0年参加工作,1993年调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一级检察官。
该同志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公正廉洁,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一系列不平凡的业绩。他参与和领办自侦职务犯罪案件80余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余万元。先后十余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检察官,2005年被授予“洛阳市十佳检察官”;2006年被洛阳市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7年至2012年连续六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十大标兵”,2013年4月被洛阳市政府授予“洛阳市五一劳动模范”。
该同志历任预防局长、反渎局长、反贪局长之职。2005年,在他担任预防局局长三年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打破传统模式,以全新的思维提出了以预防对象达到“思想上不想,制度上不能,惩治上不敢”为目标的预防工作新思路,精心设计制订出了《栾川县预防职务犯罪五年规划》、创办网络信息化预防和工作建议书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从而使栾川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学习的样板。连续两年,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会在栾川召开,“组帐村管、村帐乡管”作为成功的经验在全国检察系统推广。2008年在任反渎局局长后,带领反渎干警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5件32人,均为大案,大案率100%,有罪判决25件32人,判决率为100%,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300余万元,年终考核均名列全市第一。其中,办理的农机补贴系列玩忽职守案件,作为成功的经验在全省反渎局长培训班进行经验交流,其撰写的《“农机机械购置专项补贴资金”监管领域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经验》一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写的《反渎职侵权工作指导与参考》一书收录,推广栾川反渎经验。2012年担任反贪局长后,该同志身先士卒,带领全体反贪干警,树立 “全院一盘棋”的案件侦办思路,探索实行了两项自侦“兵团作战,联动办案”的工作模式,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2件26人,其中大案8件23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在年终考核中,我院反贪污贿赂工作名列全市第一名,全省第14名。该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反贪局”荣誉称号。2012年10月带领反贪干警,在侦办洛阳市某医院院长涉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犯罪系列案件中,克服种种困难,带病坚持工作近7个月,调取证据几千余份,形成卷宗21本,最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6件12人,其中反贪案件3件3人、反渎案件3件9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同志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顾大家,工作有韧劲,有方法,善啃硬骨头,他从不给犯罪嫌疑人任何喘息机会,攻坚克难。尤其是从事两项自侦工作后,因为经办案件涉及面广,取证量大,任务艰巨,办案时他处处身先士卒,与反贪局全体干警一道几乎牺牲了所有的星期天和节假日,加班、熬夜更是家常便饭,有时候甚至几天几夜不合眼,实在累了靠到车上或办公室休息一会儿。他曾数次一天三次驱车往返洛阳,由于劳累过度,积劳成疾,35岁时他竟患上了高血压病、心脏病,但为了工作他却一天假也没有请过,工作紧张身体实在支撑不住了,他就白天照常上班,晚上到医院输液,躺在病床上通过电话指挥办案。去年四月在办理某贪污大案时,为了不错过讯问的最佳时机,马明欣两天两夜不睡觉,连续传讯了该案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和十余名证人,不仅自己顾不上服用高血压药不说,就连他五岁的双胞胎儿子发烧住院,他也没去探望一眼,第三天一大早,他的爱人带着降压药、方便面、牛奶等来看望他,爱人看着满脸疲惫的马明欣嗔怨道“孩子病了你顾不上,你再累病了可咋办啊?”他就是凭着这种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精神,这种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去攻克一个个难题、一个个案件、一个个犯罪嫌疑人,出色完成院党组交给他的每一项工作任务,被大家称为“拼命三郎”。
马明欣从检20余年来,一直秉持检察官职业操守,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在他经手查办的自侦案件中,说情送礼的很多,他却总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婉言谢绝,妥善处理,使案件顺利办结。对家属子女,他规定了“三不”:不准打探案情,不准接受请托,不准收受礼物。近三年来,他先后拒收各种礼品、礼金价值近30万元,拒吃请百余次,所办案件100%判决,无一信访和案件质量有问题的案件。他用自己的言行举止书写了一名忠诚检察官弘扬反腐倡廉的浩然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