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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10日在栾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 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栾川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政治忠诚是检察工作之魂
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执法为民全过程。
(一)一以贯之站稳政治立场。持续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34次。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反馈的48项问题全部认领并整改完毕。执行民主集中制,全年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61项。强化落实党组决定事项,全年131项党组决策全部执行到位。
(二)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把党建要求落实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实践上。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展学习研讨69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确保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检察干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建、公益诉讼业务融合发展的做法,制作“跨越时空的承诺”党建视频,以活力党建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三)坚持不懈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传递栾检好声音,全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稿件300余篇。根据实际案例制作的动画《边缘》荣获全国第七届检察新媒体二等奖,主题MV《光的方向》荣获全省检察宣传三等奖。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加强涉检舆情监测,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安全。
二、坚持服务中心大局,牢记护航发展是检察工作之要
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职,全方位守护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服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县委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深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立足“十大工程”“二十大项目”开展法律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4人。推动涉企挂案清理,依法监督撤案5件,让企业轻装上阵。加大对企业内部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力度,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行受贿案件6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围绕栾川文旅产业开展“检护文旅”专项监督行动,对重点景区、酒店、民宿等走访调研,从环境污染、从业资格、消防安全等十个方面全方位监督,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件,护航文旅产业健康发展。重点打击侵害文旅产业犯罪,岑某假冒道教人员在老君山景区实施诈骗,我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保护了景区声誉,净化了旅游环境。制作《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白皮书》,向60余家重点企业送达,深入洛钼、龙宇、栾川印象等8家大型企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11次,提升企业法治意识。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办理涉黑犯罪2人,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1人。严格落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依法办案,加强释法说理,实现认罪认罚,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护航金融安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13人,高质效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涉农商银行系列案件,依法起诉贷款诈骗等犯罪2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三)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强诉源治理,我县轻罪刑事案件已占到全部案件的78%,针对高发类案进行系统分析,找准症结,形成社会治理分析报告6篇,提出解决对策,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补缺位、堵漏洞,推动解决了区域性社会治理难题。深化“醉驾庭审警示教育第一课”机制,组织驾照申领人员等参加警示教育24次1200余人,该做法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持续开展“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工作,发动社会力量推动齐抓共治,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42件,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116次,覆盖群众4万余人,助力构建和谐社会。
三、聚焦主责主业,牢记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之本
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权,办理刑事案件718件816人,依法批准逮捕126件160人、提起公诉406件526人。精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40人、对11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犯罪27人。全链条打击电信诈骗犯罪,依法起诉相关犯罪143人,公检法合力高质效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5.29亿的特大电信诈骗案,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2046万元。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依法起诉相关犯罪39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9件,纠正漏捕、漏诉36件,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积极参与国家反腐败工作大局,侦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人。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审查办理职务犯罪检察案件6件6人,形成反腐倡廉合力。做实刑事执行监督,维护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良好秩序。
(二)高效做强民事检察。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法律问题,强化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共受理审查各类线索146件,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3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件,法院全部采纳。开展民事执行难专项监督,受理并审查案件线索26件,立案监督12件,制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2件,均获采纳。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儿童、受家暴妇女等弱势群体实现其法律诉求,办理相关案件27件,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聚焦“套路贷”、违法套取公积金,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案件7件,追回被套取的住房公积金20余万元并追诉涉案人员,让打假官司的人付出真代价。
(三)深化做实行政检察。与县政府会签《关于加强政府与检察院协作联动的意见》,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梳理线索300余条,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8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件,全部被采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检察听证等手段化解行政争议11件,确保事心双解。依法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相关案件4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对刑事不起诉后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1件66人,消除追责盲区,杜绝“不刑不罚”。
(四)精准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监督范围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10个领域。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1件,制发检察建议31件,其中95%的案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在诉前程序解决,被损害公共利益得到及时修复。发出检察建议整改期限内不能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某乡政府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经法院判决政府依法履职,做到既敢于诉,又诉的准。开展文物专项保护,办理的“娃娃桥”重点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职,实现好的社会效果。开展红色文化资源专项保护,办理的长征文化公园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相关单位履行管理职责,守护共同精神家园,该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五)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起诉4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依法起诉29人,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综合帮教35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积极与社会各界开展协作,形成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融合。对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帮助16件次。督促教育部门落实入职查询。针对娱乐场所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商铺向学生出售三无产品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到位,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四、践行执法为民,牢记为民宗旨是检察工作之根
始终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一)依法守护群众身边安全。全力以赴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扎实推进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药护民生。在办好传统药品监管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关注新业态规范发展,对线上药品销售商资格认定信息不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整改问题9个,营造网络销售安全法治环境。开展食护民生。加大对食品领域监督力度,开展羊肉掺假、预制饮用水安全等专项监督,立案办理5件,相关单位按照检察建议均已落实整改到位,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薪护民生。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向法院提交起诉意见书等形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4件,帮助农民工追索薪资100余万元,确保农民工“劳有所获”。多方联动护民生。联合民政、卫健、妇联等11家单位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设立临时庇护所,让受侵害弱势群体获得关爱保护。办理的被家暴妇女民事支持起诉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
(二)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如我在访”的理念,依法高效办结来信33件,来访110件。发挥“刑事和解”积极作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接待律师阅卷177件次,保证其参与认罪认罚全过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14人,发放救助金11万元,体现司法关怀。我们连续多年多元化救助因案致困刘氏姐妹,检察牵头多方助力,两姐妹今年都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三)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最高检“1-12”号检察建议,全方位守护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某民营医院5年维权无果,我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单位500余万元合法财产得到有效保护。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9人,挽回损失10余万元。开展农资农药专项监督,助力解决“三农”涉法难题。在入村帮扶中发现村民使用的化肥存在质量问题,经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坚持强基导向,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健全内外监督促公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轻罪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接受评议。高质效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2件并及时反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53次。深化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开展内控审计,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纠偏。全面如实、应报尽报“三个规定”32人88起。
(二)强化队伍建设固根本。加强检察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有效开展警示教育。推行“全科检察官”培养机制,以“师傅带徒弟”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实战实训,深化与高校的战略合作,全年学习培训60期890人次,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完善各类人员管理制度,量化绩效考核。评选“出彩栾检人”,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持续激发争先创优精神。
(三)优化检察管理提质效。科学认识和把握检察业务规律,推动检察管理从数据管理转型为一体化的“三个管理”。开展法律监督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1500余件,确保案件程序和实体都实现公平正义。案件办理“繁简分流”,通过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目前简案办理已达70%。研发虚假诉讼、家暴妇女保护等多个法律监督模型,监督办案34件,以数字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奋勇争先显担当,实干笃行创佳绩!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全市“学习型机关”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6项,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和河南省、洛阳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能手等个人荣誉34项。这一年,栾川检察收获满满。但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前进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向关心、支持、帮助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需要提升的地方。一是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需进一步优化改进。二是办“精品案”、树“典型案例”的方法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检察队伍人才培养还需进一步优化,领军型、高层次、复合型检察人才总体偏少。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贯彻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栾川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围绕“生态立县、创新活县、旅游富县、产业强县”战略,聚焦“十大工程”“十大项目”开展法律监督,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开创现代化栾川建设新局面中展现检察担当。
(一)坚持更高站位。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第一议题”等制度,持续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保障安全稳定。深化“检护文旅”专项监督行动。持续深入推进涉农检察联络机制。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三)坚持更优履职。一体抓实最高检提出的“三个管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巩固提升“四大检察”履职成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开展好检察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深化“醉驾庭审警示教育第一课”“益路淯行”等已有品牌,挖掘检察工作创新点,培育典型案例,打造更多栾川检察特色名片。
(五)坚持严管厚爱。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推行“全科检察官”培养机制,培育打造更多检察领军人物、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当有新作为。2025年,栾川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敢做善为,为奋力开创现代化栾川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