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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杨可非 审批人:吴占京 张丽华 发布人:崔新鸽
近日,经河南省文明办评定并公示,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栾川县检察院对文明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助推器”,把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大力开展文明执法、文明创建等活动,机关内部形成了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
近年来,该院先后荣获全国、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全省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全市先进基层院和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