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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检务公开办 拟稿人:李芳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栾川县第十四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二十六)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21日在栾川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潘 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士提出意见。
回顾2019,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2019年,是检察改革深入推进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回归法律监督本色的启航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队伍建设高质量,以办案工作高质量引领服务发展高质量,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忠诚践行检察使命,持续在服务大局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与科学发展相适应,着力强化保驾护航有效举措。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创新实施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三级联动抓党建工作机制,激活党建细胞“神经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两微一端”阵地的管理,建成党建活动室和家风家训馆,创建党员法治宣传团队,探索构建“标准化+”党建体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6次,根据县委指示开展专项行动11次。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围绕县委目标定位,结合栾川县情实际,持续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的意见》。对全县重点工程实施跟踪服务,先后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针对企业违法开采砂石料、危险驾驶案件逐年上升等问题向县委报送专题调研报告,牵头探索洛阳南部生态涵养区联合保护机制,全力为县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积极保护民营企业。与县工商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慎用强制措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推行服务民营企业“六个一”工作法,在7家重点民营企业设立“检企共建联系点”,围绕发展风险防范,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61次,全年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37件,妥善办理涉企案件12件。通过立案监督帮助我县一家重点民营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相关法律纠纷,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尽责诠释检察担当,持续在维护稳定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司法办案和防控风险相结合,全力营造安居乐业良好环境。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86人,提起公诉353人。妥善办结涉案1.1亿元、涉及158名被害人的谢某特大非法集资案;依法办理我县首例涉外电信网络诈骗案,两名尼日利亚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树立“求极致”理念,强调既要把案件办准,又要促进社会治理。“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发生后,针对社会上各种声音,我们依法及时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常某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做到正视听、明是非、划底线、扬正气,该案被列为“2019年度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县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值守活动,68名干警在党组成员带领下深入全县213个行政村(居委会)走访群众16000余人次,收集群众反映情况60余条,帮助解决问题40余件。创新实施预警、预防、联动、保护、惩治等工作机制,精准打击金融犯罪,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拳出击,在全县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活动,提高家庭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斗争。建立信息共享、提前介入侦查、重大案情公开通报等机制,与相关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全年审查批捕涉恶九类罪名案件23件40人,提起公诉24件41人。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共向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28件,检察环节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2人。积极配合做好王某涉黑犯罪团伙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得到人民群众一致称赞。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公正书写检察作为,持续在强化监督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法律监督与法治建设相统一,聚力守护公平正义司法防线。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全年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10人,监督立案1件,追捕追诉9人,监督和纠正刑罚执行环节违法3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适用认罪认罚107人。发挥审前主导权,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改革,有效防止直诉案件“带病”进入检察和审判环节,做法得到上级检察院充分肯定并推广。对群众举报的谭某涉嫌虚假诉讼案,依法督促侦查机关予以立案。做优民事行政监督。共受理办结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0起,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监督纠正审判程序违法1件,执行监督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受理并办结行政监督案件2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针对栾川零三一五粮食储备库三座仓库被不当执行问题,我们及时发送检察建议,有效避免国有资产损失300余万元。做实公益诉讼工作。与市场监督、环保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建成全省首个公益诉讼微信宣传举报平台。强化诉前程序作用,针对乡村道路倾倒废渣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事件,向相关职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联合监督涉事企业进行整改。针对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起,办案数量质效在全市名列前茅。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真情传递检察温度,持续在执法为民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履行职责与人民期待相契合,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倾力呵护关注民生诉求。立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同步完善实体、网络两大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办结率、回复率均为100%。聚焦公众对食品药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安全要求,通过办案监督回应群众关切,对刘某非法储存有害物质一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先后联合市场监督局开展安全检查5次,全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倾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引入“社会参与”“全程观护”“体验式教育”三种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挽救、矫正、预防、救助“四型关爱”维权帮教模式。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会签《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联合11个单位开展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携手各方共同构筑校园安全“防火墙”。倾力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涉农信访优先处理。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起诉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6人。完善“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制度,主动对接群众需求,打造检察工作服务乡村社会治理的“前沿岗哨”,形成“一乡一站,一站一员,以点带面”全覆盖涉农检察工作格局,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重大创新品牌项目,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检察日报》、河南电视台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作风锻造检察队伍,持续在强化素能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深化改革与自身建设相协调,强力提升全体干警履职能力。毫不动摇贯彻改革部署。主动加强与监察委工作对接,形成新的反腐合力,全年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年带头办案170件,为全院干警树标立杆。积极进行大部制改革,将原有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3+2”模式,通过机构重塑,“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以改革为契机,全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提高专业素能。常态化开展“每日一评、每周一讲、每月一庭”“听庭评议”“模拟抗辩赛”等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专业化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到法学院校研修学习,不断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和办案水平。大力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运用无人机进行公益诉讼取证11次,通过“三远一网”办理案件20起,智慧检务有力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队伍自我净化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以坚决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场硬仗为牵引,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建立干警八小时外监督机制和检务督察制度,全年共开展检务督察30次,发出督察通报15份。持之以恒开展警示教育,继续保持干警违纪违法“零记录”。
过去的一年,我们用公开树立检察形象,持续在接受监督上精准发力。始终坚持开门纳谏与改进工作相融合,大力构建阳光检察全新格局。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把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报告作为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机遇,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队伍作风。今年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时,客观反映工作困难和瓶颈,对此县人大专门出台《关于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为我们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提供了重要依托。日常不断完善走访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大案件和重点工作公开听证、研讨活动20余人次,努力为代表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探索建设常态化开放式检察机关,先后举办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护航民企发展”等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70余名群众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检察工作,收集意见建议40余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以“两微一端”为载体,常态化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10条,法律文书公开243份,重要案件信息83件,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不断强化内部管理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院党组巡视监督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把评查结果纳入员额检察官绩效考核,倒逼办案质量提升。全面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严格案件进出口审核,突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的监控,坚持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相结合,共发出流程监控53件,确保受案零差错、送案零瑕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栾川检察工作始终与时代进步同行、与社会发展同步、与群众意愿同心,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司法为民取得新成效,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先后荣获国家级表彰1次、省级表彰2次、市级表彰8次、县级表彰16次,年度考核再次进入全市先进行列。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帮助、支持检察工作发展的各级领导、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县人民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保障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司法为民的措施和载体还不够丰富,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干警业务素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办案力量不足、能力素质较弱等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四是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工作中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聚力2020,我们不负韶华,奋勇争先
各位代表,今后一段时期我县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持续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引领队伍建设高质量,以办案工作高质量引领服务发展高质量,为全面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按照这一总体思路,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提高检察工作的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检察工作“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与检察工作融合的有效途径,引导党员干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主题和终身课题,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树牢核心意识,固化听党指挥的坚强定力。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用党的思想路线、科学理论,正确认识和解决检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县委部署指示要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新发展理念,抓重点、补短板,为栾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硬核检察保障。
三是紧扣中心工作,深化服务大局的方法措施。立足职能、精准对接,持续做好服务乡村振兴、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持续打造促进高质量发展检察服务端。落实好南部生态涵养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制,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办案是最好的名片,自觉提升全面依法治国站位,抓紧抓实抓好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主动服务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
四是立足宪法定位,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使命。坚持用“客观公正”来统领检察理念转变,坚持“内涵式发展”导向,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后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坚持刑事、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更加信服、认可和满意。
五是持续深化改革,优化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牢固树立“打铁先要自身硬”的理念,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以锻造检察队伍“宽肩膀”“真本领”为目标,以司法体制改革、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全体检察人员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从严管理教育、从严监督执纪,严出好纪律、管出好作风,把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引向深入。
六是端正执法态度,提高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把向人大报告工作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大考,把人大决议和代表审议作为谋划检察工作的遵循,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更加主动地接受人民监督员和新闻媒体监督,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努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检察职能的完善强化,我们司法为民的初心更加坚定;内设机构的优化配置,我们法律监督的使命奋勇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党的各项要求、回馈代表委员期望、顺应人民群众期待,汇聚心往一处想的智慧,凝聚劲往一处使的力量,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奉献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为建设向上向善、旅居福地新栾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栾川县第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20年5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