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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华同志,女,汉族,现年36岁,法学本科,中共党员。1993年入检,历任助检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副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等职,2011年3月任至今任公诉科科长,一级检察官。
提起张丽华一家,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熟悉她的人都禁不住竖起了大拇指。多年来,张丽华和她的丈夫一起用亲情、真情和爱心共同构筑着幸福的生活,工作上比翼双飞,家里的老人和孩子照顾的无微不至,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共同营造了一个尽享天伦之乐、关心友爱的和谐家庭。
作为一名女检察官,无论是瑞雪纷飞的日子,还是鲜花盛开的季节,张丽华都能坚持工作,团结同事、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张丽华从来没有放松对过自己的要求,办理的各类案件和事务千万余件,没有出现一次问题。面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张丽华总能耐心、细致的摆事实、讲道理,用简明易懂的语言劝服当事人,让他们息诉罢访。
因为有了阳光,世界变得温暖;因为有了鲜花,生活变得浪漫;因为有了爱,一切变得丰富多彩。多年来,张丽华尊老爱幼,待人真诚,是一位教女有方母亲,也是一位温柔贤淑的妻子。她用柔弱的双肩一边工作、一边承担起了照顾着公婆和父母四位老人以及抚养教育孩子的重担。她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却总能把工作和家里的事处理的井井有条。对于日渐年迈四位老人,她尽可能多地抽出时间照顾老人的生活。去两家看望公婆、父母,总是买点可口的水果、食物给老人们送去,每一个家庭都梳理、照顾的井井有条。张丽华的丈夫是一名普通的审计师,平时工作繁忙,顾不上辅导孩子的学习,张丽华默默地承担起了教育孩子的任务。女儿从襁褓到蹒跚学步、咿呀学语、一直到上学读书,她很少让丈夫操过心,她用一个母亲最真挚的爱浇灌着幼苗茁壮成长。她理解和支持着丈夫的工作,主动承担家里的所有家务,让丈夫没有后顾之忧,专心工作。她丈夫由于工作出色,多次被评为先进。丈夫提起自己的爱人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曾感慨地说:“有了妻子的大力支持,我没有理由干不好自己想做的事情。这些成绩的取得有她的一半功劳。”
家是爱的港湾,有付出就会有回报。张丽华的努力,不仅营造出了一个和睦美满的家庭,也为自己的人生谱写出了快乐、幸福的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