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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 审批人: 发布人:
准确把握“三个善于”
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马倩倩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工作要求,立足司法实践、紧扣法治初心,为基层检察干警规范履职、精准办案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学习“三个善于”重要内涵后,我深刻认识到新时代刑检辅助工作早已跳出单纯程序性办案的局限,必须将精准研判、深耕法治、情理兼顾的履职理念融入工作全过程,以严谨务实的履职担当助力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的高质效司法。
一、
透过现象抓本质,
在证据审查办案中厘清实质法律关系
基层刑事案件案情复杂、证据繁杂,常存在事实交织、证据瑕疵、法律关系交叉等问题,对办案精准性要求极高。随着新型刑事案件不断涌现,侦查取证不规范、事实认定不全面等问题频发,对刑检办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善于从复杂法律事实中精准厘清实质法律关系,是刑检干警的核心素养,也是我日常履职的基本准则。此前我存在机械核对证据、侧重表面事实审查的问题,忽视了实质法律关系研判。通过此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刑检办案重在去伪存真、直击本质。在办理案件时,我更加注重精准区分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界限,依托证据甄别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锁定争议焦点、梳理法律关联,为员额检察官精准作出捕诉决定提供可靠辅助支撑。此外,侦查活动监督也是刑检核心职能,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重点排查非法取证、程序瑕疵、证据缺失、超期侦查等违法问题,对发现的违法情形及时梳理、提出监督意见,督促公安机关规范取证、补齐证据短板、整改程序问题,切实筑牢刑事案件办理的法治防线。
二、
透过当下谋长远,
在法条适用实践中领悟法治精神
普通刑事案件案情多样、情节复杂,同类罪名的主观恶性、危害后果、量刑情节各有差异,机械套用法条极易导致办案片面化、形式化,难以实现精准司法。在以往案件办理中,我常局限于对照刑法、刑事诉讼法条文,逐项核对案件是否达到逮捕、起诉法定标准,侧重形式要件的匹配审查,轻视了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解读立法初衷与法治内涵。通过学习“三个善于”,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条文是静态的规则,法治精神是动态的指引。在日常协助梳理案卷、审查案件事实、研判定罪量刑情节时,我不仅严格对照法条精准研判案件性质、厘清犯罪构成要件,更结合案件背景、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深度领悟法治内核,跳出固化办案思维,精准把握定罪量刑的尺度与标准,辅助员额检察官精准适配法律条款,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合理、精准。
三
透过局部观全局,
在法理情融合中实现最优司法效果
刑事检察案件大多事关群众人身、财产权益,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生、关乎公信。高质效办案不能只满足于法律条文适用准确、程序流程规范,更要做到法理、事理、情理有机统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最大化。如何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是实现高质效办案的重要课题,在日常工作中,针对被害人、案件当事人普遍存在的不懂法、不理解办案结论、心存抵触情绪等问题,摒弃生硬话术、模板化答复,结合案件具体情节用通俗语言解读法律规定、办案依据和处理逻辑,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解答办案疑惑。同时重点关注轻伤害、邻里纠纷等民生类案件,细致排查潜在信访隐患和对立矛盾,跟进双方调解、赔偿履行情况,积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我将持续以“三个善于”为履职准则,扎实做好证据审查、案件审理、侦查监督等辅助工作,以严谨务实、司法为民的履职姿态守护公平正义,助力刑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法治建设贡献青年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