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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杨可非 周佳丽 何玉卓 审批人:李芳 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行为,增强全民交通安全与法治意识,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交通局及各驾校,持续开展警示教育系列活动。自2020年启动至今,已累计开展近20场庭审教育,覆盖驾校学员近千名,用真实案例让警示教育直击人心,成效显著。
9月4日,一场生动的“警示教育第一课”再度开讲。活动现场,检察官针对危险驾驶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法治教育。“很多人心存侥幸,总认为‘不会查到我’,但事故往往发生在一瞬间。”检察官的话直击人心,“被告人王某醉驾致颅脑损伤、生活不能自理;程某醉驾不仅致朋友下肢瘫痪,自己获刑后还背负百万债务。这些惨痛教训,值得每个人警醒!”
鲜活的案例、严肃的庭审,让在场学员深刻认识到醉驾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活动最后,学员们纷纷在《警示教育卡》上郑重签名,承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未来,栾川检察将继续推动此类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通过真实案例审判、签署承诺书、发放风险告知书等方式,推进危险驾驶案件溯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行为,为建设平安栾川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