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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10月16日,栾川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本次庭审案件系一起央企高管受贿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发问环节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发问,灵活应对被告人的辩解,直击案件核心事实;举证、质证环节重点围绕控辩双方争议焦点出示证据,沉稳回应辩护观点;公诉意见针对犯罪构成、量刑情节进行释法说理,警示教育切中要害、引人深思;答辩环节针对争议焦点逐一回应,条理清晰,充分展现了公诉人过硬的指控能力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庭审结束后,听庭人员以座谈交流形式对庭审活动开展了集中评议。评议人员从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辩论、临场应变等各个维度对出庭检察官的表现予以肯定,对需改进之处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出庭检察官就案件办理、庭前准备、庭审技巧等方面心得与参会人员进行分享、交流。
大家纷纷表示,这次的庭审观摩收获很多,这既是一堂生动的出庭实训课,也是一堂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下一步,栾川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公诉人出庭指控能力的培养,持续深入推动听庭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通过安排干警跟班学习、跟案实训等方式强化岗位练兵和实战演练,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提升公诉人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