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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 吴占京 发布人:崔新鸽
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校园法治建设, 12月4日,栾川县检察院到县实验中学开展了宪法宣传活动,拉开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
活动中,该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艳艳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学生们讲授了宪法知识,向学生们讲解了作为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活动结束后,学校领导组织八年级各班班长召开座谈会,李艳艳了解学生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状况。最后,她寄语学生们:立志做一名新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好公民,忠于宪法,遵纪守法,认真学习,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通过此次活动,帮助学生明确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加强了学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