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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上好庭审警示教育课 绷紧道路交通“安全弦”

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徐晨曦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公职人员犯危险驾驶罪,后果更加严重,不仅违纪违法,更重要的是影响党和政府形象,请各位旁听人员以此为戒,安全驾驶,做遵纪守法的模范……。”4月21日,栾川县检察院公诉人在危险驾驶案件庭审中,对出席旁听的县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公职人员及80余名驾校学员进行危险驾驶罪庭审警示教育。此次庭审公开审理的案件均为危险驾驶类案件,社会关注度较高。法庭当庭宣判,六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拘役一至五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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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栾川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呈高发状态,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中不乏公职人员。为有效遏制这一现象,栾川县检察院创新开展驾驶人参加危险驾驶罪庭审活动,并把这一做法形成一种机制,把公职人员和驾校学员等作为普法对象,重点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少数”,以教育引导广大驾驶员形成尊法、守法的良好驾驶习惯,逐步向全县普及推广,引起社会广泛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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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庭审过程中,公职人员和驾校学员列席旁听席,全程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庭宣判全过程,近距离感触法律威严,警示效果显著。检察官通过发表公诉意见,对旁听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释法说理。庭审结束后,由检察官、法官向参加庭审的学员发放《警示教育卡》,连同驾校学员签署的《遵纪守法、文明驾驶承诺书》,一并装入学员学习档案。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这一制度落实开展下去,把这一行动贯穿于能力作风建设的全过程,争取形成公职人员和驾校学员参加危险驾驶庭审警示教育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危险驾驶案件高发态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栾川贡献检察力量。


文章来源:栾川检察公众号  时间:2022/4/21 19:20:30  浏览:455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