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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徐晨曦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根据2021年度《洛阳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评办法》规定,通过市院考评办综合考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洛阳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基层检察院,我院连续三年获此荣誉。
根据《洛阳市基层检察院考评办法》及《2021年度基层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计分细则》,结合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栾川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去年荣获该项荣誉。
2022年,栾川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效能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确定一个目标,争创全省先进基层院;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彻新的司法理念。紧扣市委关于栾川南部生态涵养县建设这一战略部署,围绕县委工作安排,以推进“城市提质、产业发展、乡村振兴”为重点,将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三是落实一项机制。对标上级院制定的考核标准,将工作细化为各项指标再压实、再提升,拔高标准、找准差距,以“13710”工作机制推动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四是建强一支队伍。守底线、带队伍、强作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力争保持“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