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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政治部 拟稿人:白全忠 徐晨曦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近日,栾川人民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工作,深入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进行专项检察。
检察干警深入到庙子、陶湾、石庙、潭头等司法所检查,听取了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核对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查看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台账,重点检查了社区矫正方案的制定、分类教育和分段教育、每月思想汇报和报到、请销假资料、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
检察干警根据检查情况,与相关司法所召开座谈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提升执法水平。二是认真对照法律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入矫评估,把好入口关;制定并落实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分段教育、分类教育;抓好矫正对象每月思想汇报和报到、请销假、社区适应性帮扶和奖惩工作等。三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防疫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场所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矫正工作两不误。
此次巡查不仅促进了辖区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提高,也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增强检察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堵塞重大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管理漏洞,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违法犯罪的发生,筑牢社区矫正“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