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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检务公开办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为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教育,监督相关行政部门落实水资源保护责任,推动饮用水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转变成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全民行动,3月31日,栾川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水利局到栾川县水源地树立警示牌,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的防护设施和相关标志。
在栾川县大南沟水库等水源地周边,“保护饮用水源,共建生态文明”“保护饮用水源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等警示牌十分醒目,温馨提示人人都是水源地的保护者、受益者,同时,也把水源地保护提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引导群众共同保护饮用水水资源。这也是栾川县检察院教育整顿活动为群众解民忧、办实事的又一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