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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治副校长”责任 栾川检察院这样做

科室:检务公开办  拟稿人:白全忠  审批人:周飚  发布人:庞溢文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的意见》,栾川县检察院积极加以贯彻落实,迅速确定“法治副校长”人选,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的重要作用,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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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 日,受栾川县第三实验小学邀请,担任该校法制副校长的未检检察官莘晓静,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入校开展“家长课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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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7日,本院第三检察部组织实验三小师生共计56人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以同步讲解、视频观看、游戏互动的讲解模式,对小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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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栾川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莘晓静在实验三小开设少年模拟法庭,以案例入手,针对防性侵和防校园欺凌,引导孩子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从而远离校园暴力、远离性侵危害。


文章来源:栾川检察公众号  时间:2020/12/7 18:46:10  浏览:1646次